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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政府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5-02-02 01:19:23 作者: 行业动态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公共健身器材管护的建议》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玉溪市全面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云南省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若干措施的意见》,快速推进玉溪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15分钟健身圈”城市社区覆盖率达100%,体育基础设施实现乡镇、行政村100%全覆盖,普惠共享、绿色发展、城乡一体的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已逐步形成。但随着体育基础设施的不继增加和完善,公共健身器材的维护管理不到位的问题逐渐凸显。贵委会在提案中提到的,全市公共健身器材的维护管理不到位,很多器材长期损坏无人问津,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现象确实存在。对此类问题,近年来,玉溪市教育体育局依照国家和省级《关于加强公共场所全民健身器材配建管理工作的意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面摸排,掌握信息,开展健身器材的维护管理。

  (一)格外的重视、统筹安排。结合国家、省级有关要求,以玉溪市实际出发,会同玉溪市财政局、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制定工作规划,一同研究组织落实健身器材维护管理问题。于2022年联合转发了《加强公共场所全民健身器材配建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云体发〔2022〕7号),对全市健身器材开展联合排查、整改工作。

  (二)全面摸排,掌握信息。形成年度排查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每年均持续开展健身器材排查工作,对财政性资金采购配建在公园、广场、社区(行政村)包括村小组的器材进行了清查梳理,找出问题,建立清单,逐步进行整改。目前,全市室外健身器材共登记已安装器材2156套,按照《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GB19272-2011),对超期服役和不可以使用器材已拆除41套。

  (三)督导检查,逐步整改。按照《关于加强公共场所全民健身器材配建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落实属地管理原则,明确各方责任,加强与器材接收方、供应商的对接,采取比较有效措施进行整改。以各县(市、区)交叉督导和市级督导两种方式对健身器材修缮维护的工作进行督导检查。2022年争取上级资金230万元用于体育场地设施建设;2023年争取省级资金85万元,市级投入资金90万元用于器材更新维护和新建;2024年争取上级资金130万元用于体育基础设施。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贵委员会的建议,继续加大城乡公共体育健身器材的投入、建设、管理和维护。

  (一)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主体。进一步落实《玉溪市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工作方案》《玉溪市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若干措施》等文件要求,建立公共体育设施管理维护制度、台账,明确管理职责,管理流程和管理要求,将公共体育设施管理维护纳入全民健身工作评估项目。进一步划清政府投资建设、社会力量投资建设、捐赠以及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区建设的各类健身设施的管理主体。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管理实行属地责任制,采取谁使用谁负责的方法,切实提高室外公共健身设施的管理水平。

  (二)加强各级联动,强化统筹管理。一是市级持续开展全市公共体育设施管理维护专项督查,实地查看陈旧老化、健身场地缺少设施或设施被损坏等情况,切实掌握健身场地设施运作情况,指导各县(市、区)进行整改。二是县(市、区)体育主管部门对器材配建、安装、验收、日常管理行使监管和指导职责,加强与器材接收方、供应商的对接,完善售后服务,推动问题器材的整改。三是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公园(广场)管理部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接收器材的组织和单位(器材接收方),是器材安全运作的责任主体,要在县(市、区)体育主管部门指导下,配合做好器材接收、安装、验收工作,对配建在本单位所辖区域内的器材定时进行安全检查和日常管理,明确不能正常使用的器材应立即拆除,对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器材,应立马停止使用并张贴安全告示。

  (三)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器材维护力度。加大体彩公益金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将健身器材维护项目纳入本级年度预算,列入各级项目储备。鼓励各级体育部门、责任主体单位多渠道争取资金、组织力量加强对已损坏的器材做维修整改。

  (四)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健身设施全民爱护。通过微信、电视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科学使用健身器材,自觉爱护公共财产等方面的知识,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文明健身、科学健身,不文明健身行为,自觉爱护全民健身设施,大大降低体育设施的损害率。

  主办:玉溪市人民政府承办: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运行维护:玉溪市数字玉溪建设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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